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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標〔2011〕267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委(城鄉建委)、建管局(處),廣德、宿松住房和城鄉建委(局),省直有關廳局: 隨著我省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筑市場勞務價格(含勞務基本工資、社會保障費用、住房公積金等)有了較大幅度的上漲,現行定額人工費已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要求。為合理確定建設工程造價,保障建設市場各方的權益,促進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經測算后決定,將我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單價由47元/工日調整為57元/工日。現就調整執行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從事建筑、安裝、裝飾裝修、市政、房屋修繕、抗震加固、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軌道交通等工程,并執行現行計價依據的均執行本通知。 二、調整增加的人工費只計取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 三、調整執行的具體事宜由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辦理。 四、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