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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標〔2011〕307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委(城鄉建委)、建管局(處),省直有關部門: 為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引導建設工程各方主體合理確定工程工期,保證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我廳組織編制了《安徽省建設工程工期定額》(以下簡稱“工期定額”),現予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工期定額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施行,原《全國統一建筑安裝工程安徽省工期定額》(2000)同時停止執行。
本工期定額授權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和管理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