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標定函[2014]1號
各市定額站、造價辦(處): 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經研究,擬對我省的建筑工程工期情況進行調研。請各市加強領導,認真組織,本著切合實際的原則,按正常施工條件、合理的勞動組織,以施工企業技術裝備和管理的平均水平為基礎,結合各市工期定額執行情況和實際工程合同約定情況,進行廣泛的調查研究。具體要求如下: 一、調研內容 各市轄區內各種類型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的實際施工工期,具體內容請見附表。每種類型的工程調研個數不少于十個。 二、調研時間 請各市指定專人負責,盡快部署,并于2014年3月16日前將表格電子版報送省站土建科。聯系電話,0531-87087067。 附件:建筑工程工期調查表.zip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省標準定額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