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出現安全問題,大多是“人禍”。如何根治工程承包、建設和驗收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官商勾結、偷工減料等貪腐行為? ——人民網網友巧蕾、依真、稚氣未脫等在“我替網友問代表委員”調查中提問回應 李永忠代表(廣東中人集團建設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修改建筑法 打造“樓堅強” 工程質量百年大計。今年兩會,廣東團30名代表聯名建議,盡快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更有力的制度與監管,切除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建筑“毒瘤”。 廣東中人集團建設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李永忠代表,參與了該份議案醞釀、調研、起草的全過程。“解決建筑工程質量問題,一定要剛性立法、剛性執法,嚴格規范工程建設行為,不給設計、施工、監理、材料供應等環節留下任何所謂‘空間’。”李永忠說,目前建筑市場的很多環節都存在問題,與建筑領域法律不健全、不完善有著直接關系。 李永忠指出,現行建筑法實際上是一部管理法,是管理施工單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律,對工程建設其他關聯方的行為并不具有剛性約束。他舉例說,一幢大樓外墻的防水瓷磚厚度設計要求是6.5毫米,但往往建筑材料供應商提供的防水瓷磚只有6毫米——在實際施工中,6毫米的瓷磚如果貼得好,一般不會發生外墻滲漏,因此施工、監理單位也對這0.5毫米的“差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凡此種種,墻體厚度差一點、鋼材用料標準低一點,施工流程疏一點……每個環節都打一次折扣,這幢大樓必定存在質量隱患。“但是按現在的法律,只要橋不塌、樓不倒,原材料不合標準等‘質量問題’就不會被追究,供應商等關聯方也完全是無責任。” 李永忠對建筑工程領域的“潛規則”痛恨不已。他指出,我國的建筑工程,在設計時一般執行較高標準,可工程競標往往都是價低者得。“低價”中標之后按照高標準的設計施工,注定要虧損。為避免虧損,施工方偷工減料的行為時有發生。“可見,現行建筑法明顯滯后于社會的發展、行業的發展。此外,目前對建筑市場政府管得很寬,但又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很多問題上是‘管不過來’的,反而給腐敗行為留出很大空間。”李永忠說。 解決建筑質量安全問題,李永忠建議: ——立法規范建筑市場每一個市場主體的責任,只要違反規范,就嚴格處罰。 ——立法改變工程招標中全部“價低者得”的現狀,為防止決策者徇私利不顧質量標準按最低價中標,有必要實行優質優價和詢價制度。 ——立法強化注冊建筑工程師的責、權、利。設立強制職業責任保險,解決技術責任與經濟利益不掛鉤的弊病。 ——立法解決建筑行業非法分包的問題。規定只能自行承包實施,不能分包。要制定認定非法分包的標準,從制度上切斷分包的鏈條。 ——立法完善爭議調解制度,對工程款結算規程進行細化,解決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問題。
青島:好“規矩”根治建筑通病 人民網青島3月8日電 (記者宋學春)近年來,為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山東青島市先后出臺20余個規范性文件,實施“一個辦法,一個體系,一個標準”,建立適合于當地實際的管理體系,有效地提高了責任主體的質量意識,使建筑工程質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 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一個辦法”,即《青島市建筑工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全面負責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將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制度化。“一個體系”,即《青島市建筑施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監督辦法》,要求企業必須設立專門的質量安全管理機構,統一負責本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一個標準”,即全面推行工程質量標準化管理,將施工過程中每一部位、每個環節、每道工序、每步操作標準化、規范化。 此外,青島在國內率先出臺《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要求建筑商必須在工程備案材料中標明所使用的鋼筋、水泥、門窗、管線等一切主輔材料的品牌、型號和標準,并將這些信息公布于工商部門網站,供市民查閱。施工單位必須接受管理部門與消費者的監督與抽查,被查出違規者將面臨返工、停工及罰款等處罰。 對施工過程的監控,也更加完善。比如,針對屋面及衛生間滲漏問題,受檢工程必須在竣工驗收前進行不少于24小時的二次蓄水試驗,對外墻外窗進行模擬暴風雨狀態的淋水試驗,合格方可驗收;施工過程中剝露抽查,施工和監理企業同步留存圖像資料;工程竣工后,在建筑永久性標識牌上注明外墻外保溫專業承包單位及項目負責人,落實責任。 在提高質量檢查操作性的同時,青島市加大了對違規建筑企業警示力度。3年來,共有21個項目的45家責任單位因存在違反強制性標準等質量問題被通報;15家企業因工程存在嚴重質量隱患,法人代表被預警談話;21家企業法人代表被強制接受脫產培訓。
建立事故問責機制 國家相關部委必須建立健全建筑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將建筑質量安全設置成高壓線。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就應該立即啟動問責機制,將當初決策者、建設者、施工者、監管者一一亮相,看看問題究竟出在什么環節,誰該為損失買單。 ——人民網網友梓州情苑
各負其責加強管理 “樓脆脆”、“橋歪歪”也不只是建筑監管部門的責任,那么多超載的大貨車隨意上橋,交警部門你怎么看?居民樓年久失修,公共維修基金卻怎么也取不出來,物業公司你怎么看?出了事卻找不到責任人,元芳你怎么看? ——人民網網友踏遍
監管不能流于形式 現在有些部門對建筑質量監管流于形式,即使去檢查也只是“走馬觀花”,同一個樓盤“姐夫監理小舅子”,再好再多的法律也會被架空。出了事,隨便編個理由就能混過去,什么超載、違章駕駛、地面塌陷都能成為建筑質量的“不可抗力”,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人民網網友二月河的酒
建筑質量標準要過硬 經常在很多城市看到外國人修的教堂,歷經百年風雨而不倒,而我國的建筑物平均壽命只有30年,我們到底差在哪呢?黑心開發商在這個城市攤上事兒了,到那個城市換個“馬甲”一樣重起爐灶。沒有過硬的建筑質量標準和懲罰機制,我們將永遠難逃建筑短命的噩夢。 ——人民網網友假裝看不見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