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在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召開的地方標準審查會上,審查通過了由自治區防雷中心承擔編寫的《建筑防雷設計評價技術規范》和《建筑物防雷裝置驗收規范》兩項氣象地方標準,并于5月13日起正式實施。這兩項標準的實施,填補了西藏沒有防雷地方標準的空白。 自治區防雷中心副主任次旦平措介紹, 西藏屬于全國高雷暴區。據歷史資料統計,拉薩年平均雷暴日數近70天,每年都有因雷擊造成人員傷亡的現象。作為雷電防護系統工程的一個重要部分,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在源頭上確保防雷裝置設計的科學性、有效性、經濟性方面有重要的作用。 “由于地理、氣候等原因,我區的防雷設計評價不能完全沿用內地相關規范、標準,而國家現行標準可操作性較弱,流程也較為繁瑣,因此,我們對國標、行標相關內容進行分析,結合西藏自治區海拔高、濕度小、土壤電阻率大等特點,并刪減了如碼頭、臺風等我區沒有的項目,添加適合西藏本地化的一些章節,簡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標準的可操作性,使西藏制定的防雷地方標準比全國的標準更為本地化?!贝蔚┢酱胝f,這兩項標準都是我區氣象系統上的第一個地方標準,將在全區推廣使用。 此外,記者了解到,目前,由西藏自治區氣象局主持編寫的《人工影響天氣藏語術語》氣象行業標準已獲中國氣象局批準公布實施;《西藏自治區風災等級》地方標準已在地方立項;《西藏自治區汛期氣象干旱等級》、《西藏氣象觀測規范》兩個地方標準已向自治區質監局進行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