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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
甘建價[2011]514號
各市、州建設局,甘肅礦區建委,省級有關廳、局、總公司,各有關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單位: 隨著我省建筑市場的不斷發展,建筑市場勞務實際價格發生了較大幅度變化,為了適應工程計價改革工作的需要,科學合理確定工程造價,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正確引導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省建筑市場人工費上漲的實際,經調查研究,決定對我省現行建設工程人工單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工單價在省建設廳《關于調整甘肅省建設工程人工單價的通知》(甘建價[2010]286號)中“甘肅省建設工程人工單價”統一上調30%的基礎上,再次上調10%(建筑裝飾工程除外)的系數。 二、抗震加固維修工程人工單價在省建設廳《關于發布“甘肅省建筑維修工程預算定額地區基價”暨“甘肅省安裝維修工程預算定額地區基價”的通知》(甘建價[2010]217號)中“綜合人工單價”的基礎上統一上調10%的系數。 三、人工單價的調整系數按照甘建價[2009]358號文規定的計算程序計算,調整后的人工費差額除計取稅金外,不再計取其他任何費用。 四、本通知的人工單價調整系數自二○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執行。 五、本通知下發之日前已辦理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六、凡未辦理《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的建筑業企業,一律不得執行本次調整人工單價的通知。 七、本通知由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