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都縣委、縣政府堅決制止違法違章建筑行為,切實保護城市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違章建設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對頂風搶建、拒不拆除的15戶違法建筑依法實施了強制拆除。 針對部分農民規劃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致使違章建筑時有抬頭,影響了城市形象的情況,樂都縣集中開展整治未經批準建設或雖經批準但未按批準內容要求建設的各類建筑物和構筑物。整治對象是縣城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類違法建筑。整治重點是:未經規劃許可私自修建,或不按規劃許可證規定的標準修建,擅自改建、擴建、私自加層的建筑;未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筑;非法侵占道路、渠道等公共設施用地修建的建筑;超出宅基地審批面積,非法侵占土地修建的建筑和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修建的建筑。 此次整治對影響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對符合建房條件,并且在規劃調整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未批先建的住宅等建筑物,先依法處罰,后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補辦審批手續。對經依法確定需拆除的違法建筑,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申請縣人民法院依法強制拆除。 由于進一步加大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查處違法建設,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違章建設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該縣對規劃區內的下教場村、上教場村、七里店東村、東門巷村、東關村、城中村、西門村、鄧家莊村、北門村等21個村的違法建筑進行整治,共查處違法建房農戶306戶,送達停工通知書80份,事先告知書36份,前來規劃所辦理工程建設“兩證一書”的登記戶數已達1480戶,已核發規劃許可證430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