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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治區發改委、自治區財政廳聯合下發文件,決定對我區建設工程計價定額人工單價予以調整,調整標準為執行我區現行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市政、園林綠化計價定額以及房屋修繕、機械臺班定額中的綜合工日單價由每工日34.00元調整為45.00元。 建筑業從業人員勞動強度大、勞動風險高,但人工工資長期處于偏低水平。我區自2006年將建設工程計價定額人工單價調整為每工日34.00元以來,隨著全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受國家、自治區近年來出臺一系列惠農政策吸引大量城市務工農民回鄉創業等因素的影響,建筑市場勞務價格有了較大幅度上漲,現行的計價定額人工單價與建筑市場實際用工單價之間存在一定差異,因此,需對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定額人工單價按照市場變化動態做出相應調整。 此次調整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單價,是在對我區建筑市場各個工種的計件工資、產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工作條件進行充分調查測算的基礎上做出的,上調幅度為32.4%,同西北及周邊其他省區相比基本處于同等水平,符合我區目前建筑勞務市場行情,能夠適應建筑勞務用工的發展需求,對保障建筑施工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有效化解勞資糾紛,提高建筑業用工工資支付、保障水平,有效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維護社會穩定都將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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